对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国企改革也是各方关注的一个内容,十年来的国企改革,特别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深入实施,有力破解了一批体制机制障碍,有效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在许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涌现出一批活力竞相迸发、动力更加充沛的现代新国企。集中体现为三个明显成效:
第一,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监管体制取得明显成效。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从法律上、制度上进一步厘清了政府与企业的职责边界,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从根本上得到确立。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全面完成“党建入章”,绝大多数企业制定了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基本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占多数,各治理主体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正在形成。国资监管体制更趋成熟完善,把全面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职责三项职责统一起来,推动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的监管优势,打造业务监督、综合监督、监督追责“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督闭环,构建形成全国国资监管大格局,切实做到全面履职、高效履职。
第二,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国有经济的布局应该主要集中在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领域。大力推进重组整合,先后有26组47家中央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新组建、接收企业9家,中央企业数量从十年前117家调整至97家,涉及几个重点领域的营业收入占比超过70%。深入开展瘦身健体,加快储备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全面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治理,建立压减长效机制,累计减少法人占总户数的38.3%,管理层级全部压缩到五级以内。全面收官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2万多个各类公共服务机构、1500万户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基本完成分离移交,超过2000万退休人员基本实现社会化管理,有力解决了长期以来政企不分、社企合一的问题。
第三,提高国有企业活力效率取得明显成效。三项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破冰破局,围绕能上能下,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围绕能进能出,加快实施了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市场化用工制度,围绕能增能减,推动完善了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中长期激励政策工具广泛应用。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力促进了经营机制转换,2013年以来,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引入各类社会资本超过2.5万亿元,目前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分别超过了70%和54%,一大批企业以混促改,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深度转换机制,活力和效力显著提高。
翁杰明表示,这三个明显成效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提出的重要目标,也是这十年持续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成果,为国有企业在新时代更好发挥战略支撑作用、更好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得到了根本性加强,国资国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全国国企党建会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工作主线,把抓党建、强党建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推进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和公司其他治理主体依法行权履职有机统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和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相统一,党组织设置与企业组织架构运行有机统一,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统一,党内监督与企业内部监督有机统一,党建责任与经营责任有机统一,国资国企管党治党责任和意识不断增强,党的建设工作质量不断提升,高质量党建有力引领保障了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