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08-16 07:14:33

  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3年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面向全国(港澳台除外)招生。202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为男、女篮球和男、女乒乓球,总招生计划为35人。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篮球项目分为“男子篮球文化课单独考试组”“女子篮球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组”和“女子篮球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组”,考生报名时须选择相应组别,报考组别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省级,不含副省级)(教育厅和体育局主办)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队员,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3.乒乓球项目分为“文化课单独考试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组”和“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组”,考生报名时须选择相应组别,报考组别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三)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要求执行)。

  (四)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未能查到相关信息的考生,不予报考。

  (五)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六)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和认定,须经过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课考试、认定入围名单、公示和录取等程序。

  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含本校)进行报名,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系统)并下载打印《宁波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盖章、签字,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务必确保清晰)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1)签字、盖章的《宁波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从系统中打印,每一页均须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原件;

  (2)与报考项目相一致的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必须有身份证号和证书编号(报名时必须获得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3)与报考条件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三者必须为同一比赛,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仅提供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页面,并将本人名字标出)原件;

  (4)身份证原件(包括正反面,户口本无效,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等同于身份证效力);

  (5)高中毕业证书或高中学历证明(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由所在高级中等教育以上机构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体育学院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以考生实际提交的材料为准)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予以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我校或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浙江省考生,须参加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且统测必须合格。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以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为准。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非浙江省考生,须参加由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且统测必须合格;对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的非浙江省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以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为准。

  (3)测试标准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执行。

  考生来我校报到、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具体考试地点和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的信息。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规定,我校不再组织乒乓球项目的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要求报名参加全国统测。

  (2)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报名。

  (3)体育专项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公布的为准。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我校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组织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有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考生应于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注册,并于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进行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亿百体育APP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1.学校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综合表现和各项目需求,按照各项目招生计划数1:1(35人)确定入围名单及文化成绩分档要求。

  (1)对于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予以录取。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

  (3)体育专项测试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

  3.所有入围考生名单及其符合的文化成绩分档要求均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生源地所在地省级招办投档志愿情况予以录取。

  (一)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队员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对入学后擅自不参加训练和比赛的高水平运动员,我校将严格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与纪律处分或者退学处理。

  (二)考生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文化和体育专项任何一项考试中违纪的考生将不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录取。

  (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五)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